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噩梦之旅

——上海“9801”拐骗妇女至境外案侦破记
1999-04-12 来源:生活时报 鲁立新 我有话说

1998年7月13日,烈日当空。

上海虹桥国际机场一如往常,繁忙热闹。一架由日本飞往上海的国际航班终于准点降落在机场的跑道上,乘客们秩序井然地拥向出口通道,当一名手提黑色密码箱,年约三十多岁的中年女子刚准备迈出关口时,机场边检站的警官礼貌地拦住了她,“请问,您是余丽萍女士吗?”该女子略为愣了一下后,马上神色平静地点了点头。“跟我们来。”这下,警官的语气显然已是不容置疑了。

至此,将多名妇女拐骗至东南亚诱逼从事色情业、被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定为“9801”号挂牌大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余丽萍,经过警方近半年的跟踪侦查、布控,终于落入了法网。

一封“海外华人”的匿名举报信

近年来,国内多次出现不法分子采取多种形式诱骗妇女赴境外从事色情业的犯罪活动。针对这一情况,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予以高度重视,密切注意,一旦发现立即严厉打击。

1997年年底,刑侦总队接到一封署名“一位海外华人”的匿名举报信,在长达6页的信中,举报上海有一叫“余丽萍”的女子专门组织拐骗国内妇女至东南亚从事色情业并逼迫卖淫这一线索,引起市公安局领导层的高度关注。在刑侦总队长吴延安的亲自指挥下,总队反跨国犯罪支队立即组成了由赵支队长担任组长的专案组开展侦查。

似乎这是不经意的巧合,就在刑侦总队收到那封匿名信不久,一位花甲老太太,在旁人的指点下,跌跌撞撞地来到总队报案,泣不成声地说:“警察同志啊,求求你们,帮我把女儿找回来吧!”原来,她那31岁的女儿数月前兴高采烈地到泰国去旅游。谁知,除刚到时寄回家一封“我已到达,勿念”的明信片外,从此,便杳无音信。

得知这一信息,专案组立即决定将老太太的报案和“海外华人”的匿名信并案侦查。很快,专案组便查找到了那名女性的出境记录,令侦查员心中一喜的是,她的出境担保人亦叫“余丽萍”。这难道又是一个偶然的巧合?

老太太的女儿回来了

然而,正当专案组在外围紧张地对神秘女人余丽萍展开调查时,那个老太太方面却断了“音讯”,没有一丝信息反馈到专案组。甚至侦查员主动打电话去询问,电话那端的老太太的回答竟也变得吞吞吞吐吐,和报案时心急火燎的样子简直判若两人。

“情况异常。”专案组意识到老太太一定有什么隐情没报。

果然不出专案组所料,“失踪”数月后的老太太的女儿已回到上海,同时归来的还有另外一名女青年。于是,她们便被侦查员请到了专案组的办公室,面对侦查员的讯问,泪水渐渐从她们的眼角淌下,最终她们向专案组哭诉起在异国他乡一幕幕不堪回首的往事。

原来,她俩均是30多岁的离异女子,家庭的破裂、经济的困顿,使得她们一下子似乎失去了生活的方向,一个偶然的机会,经人介绍结识了有“女强人”之称的余丽萍。听她说泰国是女人的“淘金天堂”,在她那如簧巧舌的鼓动下,便萌生起“到外头搏一记”的念头。当初她们和余丽萍约定:到那里只“坐台”,决不“出台”。可一出境便身不由己了,护照被扣压,被逼着去接客卖身,如不从就惨遭毒打。卖一次身的价钱是1000至3000泰铢不等,其中一大半须上交“鸨头”。这次其实是被马来西亚警察局遣送回国的。因“鸨头”带着她们从泰国偷越到马来西亚卖淫,1997年7月被当地警方拘捕。在监狱关了4个月后被遣送回国。

余丽萍其人

在这以后的半年中,侦查员又先后陆续设法找到了8名被东南亚国家的警方查获后遣送回沪或自行返沪的受骗妇女。她们声泪俱下地要求公安机关尽快将余丽萍等人抓获归案,以免更多的姐妹们陷入她的魔爪。

1998年7月13日,虹桥国际机场边检站的一个来电,竟意外地将余丽萍“送”到了专案组。

在专案组掌握的大量事实面前,这个据称是很有“魄力”的所谓“女强人”,终于垂下了脑袋,交代了自己的罪行。经审查,今年37岁的她,曾当过游泳教练。1995年离婚后,凭着早在1994年就到过曼谷的那次“卖身”经验,便开始只身“闯荡”到东南亚一带“奋不顾身”地从事色情业。现今的她,同时拥有两个情人一个新婚丈夫。此次东渡日本就是和一个叫佐腾的年逾50的既无财又无貌的日本男人成婚。为了这次“婚姻”她花费了150万日元,目的就是要买一张相当于“绿卡”的日本登陆证。

1995年初,她在泰国搭识一个专做洋垃圾买卖生意的宁波籍华人。不久,那人便把她给包养了起来。她也成了那家公司名义上的“法人”。当她得知泰国公司法人的身份可以向国内发邀请信、替他人代办签证后,一个罪恶的生意经便在她的脑海里油然而生。于是,从1996年初起,她不停地来往于东南亚和国内,精心策划并实施诱骗家庭破裂、下岗待业的沪籍妇女和回沪知青子女、以出国能有好职业和高工资为诱饵,为他人编造履历,骗取出国签证。

在她那只从不离身的黑色密码箱中,所有办出入境必需的各式表格一应俱全。只要对方交给她1.5万元人民币,她就按照对方的身份证把表格填好,然后敲上两枚她私刻的单位证明公章。

一切出境手续办妥后,余丽萍就先行到东南亚等国,勾结当地黑社会势力和色情场所的“妈咪”,落实“销售”渠道。一旦“货”到以后,她就把她们径直带到“预购”的各个色情场所,亲手送到“妈咪”手中,然后,她又按每人3000左右的泰铢,从“妈咪”那里收取介绍费。据其交代,近两年来,她先后拐骗了14名上海籍女子到泰国卖淫,其中年龄最小的竟是她22岁的侄女,最大的已是41岁,大多数年龄在35岁左右。在异国他乡,她们受尽了非人的待遇和难以启齿的性虐待。有的最多时一天被逼接客达8次,稍有不从便惨遭毒打。而她却从中榨取了21万元的赃款,在境外过着荒淫无耻的生活。财大气粗的她很快就将那个在东南亚金融危机中倒闭了公司的宁波籍华人“甩掉”,在上海另觅得新欢。可令她万万没想到的是,正是那个倒霉的宁波人望着过河拆桥、绝情而去的情人余丽萍,盛怒之下,以一封“海外华人”的匿名举报信,将她给彻底“出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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